全国服务热线 13923366649

广东省“202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说明

发布:2022-04-12 09:13,更新:2023-05-17 00:06


202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国家和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努力推动我省建筑行业迈上高质量发展轨道。全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科技赋能和发展转型并重,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一)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印发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步骤。推动广州、深圳、佛山创建各具特色的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建筑机器人创新应用先导区,辐射带动全省。明确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深化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的应用。开展智能建造技术指标、评价体系研究。建立智能建造技术服务成果库,促进成果推广应用。培育一批行业级、企业级、项目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探索适合不同应用场景的系统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建筑机器人在生产、施工、维保等环节的典型应用,提高工程建设机械化、智能化水平。举办“畅享智能建造”系列主题活动,加强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


(二)推行新型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出台《大力发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十条措施》。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统计、履约评价机制。印发《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为咨询单位服务项目和投资人科学选择咨询单位以及评价、考核服务质量提供指引。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指导广州、深圳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探索推进和完善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重点跟进一批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以及实行建筑师负责制项目,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三)促进勘察设计行业提质转型。加快立项和建设基于BIM技术的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完善BIM技术应用机制,促进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研究优化设计招标投标机制,倡导按质择优,适度增加技术标权重,鼓励原创设计。继续开展建筑文化宣传周活动,积极传承发展岭南文化,筑厚建筑设计文化底蕴,推动勘察设计品质提升。


(四)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建立改革任务进展台账,跟踪和引导试点项目创新计价方式。制定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发布标准。制定造价咨询企业服务质量评价规则,推行差异化监管,并引导建设单位科学选取咨询服务企业。修订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强化标准工期的基础性作用。修订概算编制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概算的计价活动。编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引导合同当事人的签约、履约行为。


(五)推动粤港澳建筑业协同发展。深化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备案开业执业试点工作,研究拓宽备案范围,建立适合香港企业参与的工程项目信息定期汇集和发布机制,完善配套措施,便利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承接业务。携手港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机构,研究创办国际工程交易会,开拓国内外市场。粤港合作开展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模式、造价结算机制等研究,推动建筑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指导支持横琴、前海合作区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接轨国际的“湾区标准”。


二、坚持全面发展和精准培育并重,提升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竞争力。


(六)促进建筑业企业能力提升。推动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打造覆盖全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支持茂名电白、汕头濠江、江门开平等“中国建筑之乡”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广东建筑之乡。加快制定重点扶持建筑业企业名录和扶持措施,建立定期联系和服务指导机制。支持专业领域建筑业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引导企业积极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继续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支持建筑装饰行业建立“走出去”产业联盟,加快构建产业链平台,延伸产业链和技术链并拓展省外业务;指导智能建造等领域加快组建产业联盟。及时总结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工作试点经验,引导工程监理企业提高工程履约和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和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推动建筑业企业提升技术水平。


(七)壮大专业人才队伍。开展建筑业企业家培训,提升企业现代管理能力。认定第二届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引导和激励人才立足岗位创作建筑精品,树立行业人才标 杆。推动行业组织、龙头骨干企业与专业院校共建BIM、人工智能等智能建造技术研究和培训基地,促进产学研融合,培育企业技术力量。


(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制定《广东省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推动产业工人实训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产业工人培训,提升建筑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逐步提高高等级技能工人占比。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明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占工人总数比例及不同工种、技能等级工人配备比例要求。持续改善工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


三、坚持优化环境和强化监管并重,提升建筑市场管理效能。


(九)全面提升行业监测和决策能力。建立建筑业数据指标体系,动态掌握建筑业发展态势,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建设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全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信用状况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信息共享,优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信息采集方式。


(十)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定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强化对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管。开展建造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专项核查行动,清理一批“挂证专 业户”“僵尸企业”以及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加强两场联动,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和查处力度。


(十一)严格招标投标管理。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常态化,严厉打击评定标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全省招投标规则清理行动,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修订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全面应用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强化数据分析,提高监管针对性。指导各市稳妥有序推进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试点工作,纠正评标环节走过场、定标环节监管不到位、价格竞争未体现等问题,配合发展改革部门推进省内异地评标。


(十二)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健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制度,研究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深刻吸取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教训,坚决防止破坏性“建设”问题。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从严控制建筑高度。编制出台大型公共建筑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平急两用设计及改造技术指引,指导各地新建或应急转换改造大型公共建筑。监督房屋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执行,推动完成地震易发区学校、医院重要公共建筑物加固工程任务。印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公布专家库名单并加强管理。转变监管方式,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质量线上抽查检查。


(十三)强化治理欠薪的刚性约束。认真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研究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修订省房屋市政工程用工实名管理办法,提升实名制管理系统监管效能,强化重要岗位人员和建筑工人考勤管理,探索施工许可与实名制管理数据共享。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纠治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重大欠薪案件台账,采取线索抽查反馈、行政指导约谈、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督促欠薪纠纷快速有效解决。健全完善严厉查处欠薪问题涉及的违法转分包行为的制度措施。


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对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十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深化理论武装,切实提高政治能力,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努力拓展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好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走进企业、走进项目、走进群众,在促进建筑业发展和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中,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 十  大胜利召开。


(十五)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建筑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始终紧绷廉洁自律之弦,严守纪法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提高保密意识,增强在新形势下的保密防范能力。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责任落实,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让混日子没有市场。


联系方式

  • 地址:珠海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08号A座二楼206
  • 邮编:519000
  • 电话:0756-8137600
  • 经理:范小姐
  • 手机:13923366649
  • 传真:0756-8137600
  • 微信:13923366649
  • QQ:2807536691
  • Email:2807536691@qq.com